| 索 引 号 | 11370812494384349Y/2018-070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鼓楼街道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成文日期 | 2018-05-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实行城市社区“楼长制”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
为强化城市社区党委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的积极性,根据《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兖办发〔2017〕72号)精神和《关于实行城市社区“楼长制”的通知》(济兖组通〔2018〕9号)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城市社区中实行“楼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备原则
原则上社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和楼院都要选配楼(院)长,每个楼栋配备楼长1名,每个居民院落(片)配备院长1名,做到城市社区全覆盖。楼长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志愿服务小区楼栋工作,不涉及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二、标准条件及产生程序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同等条件下党员、离退休干部以及各行业模范、先进个人优先。
2、以本小区常住居民为主,关心社区建设,热心社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群众基础好,善于做群众工作。
3、6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自身条件优秀的适当放宽至70周岁以下。
4、履行缴纳物业费等义务,遵守小区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等,无违法乱纪行为。
各社区负责具体招募、培训、使用楼长队伍,与楼长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具体程序为:社区根据居民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人员情况,拟定初步人选,经过社区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备案并制作楼长联系卡和公示牌,向本楼栋居民公开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便于联系服务居民和社区进行跟踪管理。社区党委与楼长签订楼长志愿服务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
三、岗位职责
楼长队伍是社区网格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应充分发挥作用,做党的声音的传递员、楼宇事务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平安稳定的巡防员,协助社区做好创城、民生服务、小区管理、公共安全、平安法治、群众工作和党建服务等各项工作。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居民履行法定义务,协助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协助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2、认真执行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定期向“两委”报告楼栋情况。负责召集本楼居民会议,传达贯彻社区党委、居委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协助居委会做好户籍管理、治安综治、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3、了解掌握本楼居民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党员、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婚姻变动、新生儿出生、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收集居民诉求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掌握、及时更新、及时报告。
4、对困难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做到心中有数,协助社区做好低保户、残疾人、孤寡、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协助组织楼栋居民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等。
5、根据社区党委安排,组织居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党委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有序推进楼长队伍建设。楼长选聘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人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和区委组织部备案。要加强楼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提高楼长服务能力。各社区为更好的激励社区楼长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要制定楼长积分量化奖励制度。为楼长每人发放《楼长积分卡》,按照各项不同服务的类别登记积分;积分卡实行动态管理,积分情况采取每季度公示一次,届时兑换奖励。年终根据楼长量化分值评选十佳楼长。要结合实际,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优秀楼长评选等活动,对事迹突出、发挥作用较好的进行表彰,优秀楼长所在楼栋被评为和谐楼栋。对楼长的表彰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增强楼长的荣誉感,辅之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各社区要大力宣传楼长服务社区工作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让群众切身感受楼长服务社区的新变化,努力营造社会认同、基层欢迎、群众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鼓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