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兖州乐华兹披萨店拒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
2018-04-05
10:58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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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兖州乐华兹披萨店拒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 ||
| 内容 | 今年3月份,我们来到位于兖州大润发超市内的乐华兹披萨店就餐,消费后索要发票,被服务人员告知没有发票,过一周后来取,一周后又被告知没有发票,说过两天再来吧,直到四月份又去了一趟仍被告知没有发票。对此,我想了解一下,服务员说没有发票,是不是意味着他们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是不是以没有发票为借口偷税漏税呢,这样的话是不是违反税务法,他们是不是属于无照违法经营呢?对于无照经营应该怎么处理?对于偷税漏税如何处罚?没有发票,我们的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作为餐饮店,我了解到应该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批文》、《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服务人员健康证》等等,如果他们连税务登记都没有,那么以上这些批文他们有没有,我想咱们监管部门应该去核查一下,来保证我们舌尖上的安全。以上问题请给予答复,谢谢!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XX20180402470 | 提交时间 | 2018-04-05 10:58:04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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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消费者:首先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接到您的举报后,我局立即派人进行调查!但无法确定您消费的真实情况。请您提供消费证明材料,诸如收据等。同时,请您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您个人!咨询电话:0537—3426923. 再次感谢! 兖州区国税局 2018年4月8日 | ||
| 答复机构 | 答复时间 | 2018-04-23 17:09: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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