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违规搭建占用国家农耕地
发布日期:
2018-03-12
12:3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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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农家院违规搭建占用国家农耕地 | ||
| 内容 | 尊敬的兖州领导希望你们严查违规占用农耕地对于河两边的违章建筑用来经营餐饮行业,梁山伯、四季鲜、四季厨房,四季鲜农家院和梁山伯农家院在河两边违建更为严重希望国土局领导综合执法局领导给与管理拆除,今天早上我也听到执法局领导张句王局马局查大队在兖州行风热线的回答,我作为兖州一名退伍军人希望领导们不要为了关系不去处理这些违规现象希望处理,如不处理下次行风热线我会对你们追问,希望领导为兖州美好未来行动吧。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XX20180302388 | 提交时间 | 2018-03-12 12:32:48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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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2018年3月13号接到区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反映5处违规搭建农家院是否给予拆除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工作安排,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一、群众反映的5宗违规搭建农家院的问题属实。二、处理情况关于群众反映的5宗乱搭乱建农家院的违法违规用地拆除问题,作为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我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查处。至于拆除和给予停业的问题,我局已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鲁办发【2015】35号、济发【2016】3号)文件精神,已将违法违规情况抄告龙桥街道办事处、新兖镇、兖州区供电部、兖州区自来水公司、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按照单位各自的职能,该停水的停水,该停电的停电,该依法拆除的依法拆除。如有疑问,请咨询执法监察大队电话:3410100。 | ||
| 答复机构 | 答复时间 | 2018-03-16 17:33:40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