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请求撤回前天所提交信件
发布日期:
2018-12-03
19:44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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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能否请求撤回前天所提交信件 | ||
| 内容 | 对于前天(12月1日)所提交的信件(已生成办件编号:xx20181203258),所反映问题学校已给予处理,所以对于原申请,我请问一下能否给予撤回?且前天操作时本想点击“不公开”,结果可能点成了“公开”,望贵工作人员给改成“不公开”,以免影响到我校声誉。另外:东方中学西校区已开通了热力,我想请问一下:能否给予支持赞助一下南校区图书室、阅览室开通热力供暖以便能有更多社会读者?南校区或东校区若想开通热力供暖最低得达到多少平方数才能开口?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XX20181203268 | 提交时间 | 2018-12-03 19:44:43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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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注与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学校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处理。该老师于周一向学校领导反映图书室缺少取暖设施,学校领导安排负责人员对该老师的办公地点进行调查并做了调整,既能使该老师的取暖条件能够得到保证,也方便该老师的办公。关于该老师要求在南校区开通热力供暖,学校暂不具备开通热力条件,学校向集团提出申请要求在阅览室加装空调。我们将督促东方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电话:3411946地址:区教体局基础安保科。 | ||
| 答复机构 | 答复时间 | 2018-12-10 13:11:45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