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请求撤回前天所提交信件
发布日期: 2018-12-03 19:44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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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能否请求撤回前天所提交信件
内容 对于前天(12月1日)所提交的信件(已生成办件编号:xx20181203258),所反映问题学校已给予处理,所以对于原申请,我请问一下能否给予撤回?且前天操作时本想点击“不公开”,结果可能点成了“公开”,望贵工作人员给改成“不公开”,以免影响到我校声誉。另外:东方中学西校区已开通了热力,我想请问一下:能否给予支持赞助一下南校区图书室、阅览室开通热力供暖以便能有更多社会读者?南校区或东校区若想开通热力供暖最低得达到多少平方数才能开口?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XX20181203268 提交时间 2018-12-03 19:44:4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注与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学校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处理。该老师于周一向学校领导反映图书室缺少取暖设施,学校领导安排负责人员对该老师的办公地点进行调查并做了调整,既能使该老师的取暖条件能够得到保证,也方便该老师的办公。关于该老师要求在南校区开通热力供暖,学校暂不具备开通热力条件,学校向集团提出申请要求在阅览室加装空调。我们将督促东方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电话:3411946地址:区教体局基础安保科。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8-12-10 13: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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