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2018-03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8-11-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18)185号
发布日期: 2018-11-27 11:5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张继田、张淑霞申请坐落于济宁市兖州区赵家村的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被继承人张洪贤、许广凤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张继田、张淑霞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利确定给张继田、张淑霞,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2月1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兖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为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0537-3432398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