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兖州区秋冬季错峰生产绿色标杆企业(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1-26 14:25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绿色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兖经信字〔2018〕254号)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属地镇街初审,兖州区经信局、环保局核查,报兖州区政府批准,拟将9家企业列为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绿色标杆企业(第一批),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8年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兖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兖州区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6593911、3945018。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2018-2019年采暖季错峰生产绿色标杆企业名单公示

 

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