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18-084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18-11-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6号
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包括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类流通食品的抽检工作,共计2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方便食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济宁市兖州区雪影超市销售的长葛市双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氏兄弟(调味面制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0.44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文化西路超市销售的公司统一配送的油麦菜,氧乐果5.11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济宁市兖州区增致综合商行销售的吴峰青菜供货的菠菜,甲拌磷0.88 mg/kg。标准规定为≤0.01 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济宁市兖州区惠客便利店销售的田平青菜店供货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0.28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兴隆超市销售的公司统一配送的小白菜,氧乐果0.038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兴隆超市销售的公司统一配送的西芹,甲萘威3.04 mg/kg。标准规定为≤1 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奎星苑超市销售的公司统一配送的小白菜,毒死蜱1.61 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小孟镇超市销售的公司统一配送的芹菜,甲萘威2.9 mg/kg。标准规定为≤1 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济宁市兖州区北梅食品店销售的扶沟县同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伤心凉皮(调味面制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0.67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济宁市兖州区北梅食品店销售的扶沟县同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臭干子味(调味面制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0.7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兖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兖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水分、铝的残留量、甜蜜素。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铅、水分、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
三、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山梨酸及其钾盐、二氧化硫、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水分、铝的残留量。
四、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
五、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水分、铝的残留量、甜蜜素。
六、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山梨酸及其钾盐、铅、苯甲酸及其钠盐。
七、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胭脂红、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亚硝酸盐、山梨酸及其钾盐。
八、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黄曲霉毒素M₁、铅、蛋白质、脂肪。
九、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三)检验项目
(1)蔬菜检测项目包括:50项农残、4-氯苯氧乙酸钠、亚硫酸盐、6-苄基腺嘌呤
(2)水果检测项目包括:50项农残
(3)鲜蛋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氟苯尼考
(4)畜禽肉检测项目包括:氟苯尼考、氯霉素、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克伦特罗、特布他林
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 1535-2003《大豆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
十一、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山梨酸及其钾盐、二氧化硫、苯甲酸及其钠盐、亚硝酸盐。
十二、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
十三、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铅、糖精钠、二氧化硫。
十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SB/T 10296-2009《甜面酱》、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类检测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氨基酸态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2)酱油检测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山梨酸及其钾盐、氨基酸态氮、脱氢乙酸
(3)食醋检测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
(4)调味料检测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二氧化硫、谷氨酸钠、糖精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十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