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1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成文日期 2018-10-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张梦露女士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发布日期: 2018-10-23 16:0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兖环访2018071902)       

 

关于张梦露女士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张梦露女士:

  您投诉的:曲阜市姚村镇佃户屯村附近垃圾掩埋场建成后,周围环境日益恶化,空气刺鼻,地下水污染严重,成了远近闻名的癌症村的问题。兖州区环保局接到交办单后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调查处理,答复意见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一)垃圾厂基本情况

垃圾厂实为太阳控股造纸固废应急填埋场,该填埋场于20124月由山东省环保厅审批,201512月通过济宁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此信访前已有群众反映填埋场污染问题,紧挨东围墙7米处灌溉水井出现异常,经济宁市、兖州区、曲阜市环境监测人员采样分析,井水出现异常情况属实,填埋场周边大气环境,经第三方检测符合大气浓度要求。济宁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应急、污控、监察、监测、兖州区和曲阜市环保局组成的工作组,对太阳控股造纸固废应急填埋场开展调查工作。

717日,兖州区环保局责令该固废填埋场暂停使用,采取应急措施查找问题根源,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722日,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对周边检查井和问题水井提取水样,经监测周边检查井未现异常,佃户村紧靠填埋场的水井水质超标。判定太阳控股造纸固废应急填埋场渗滤池存在漏点,导致出现渗滤液地渗,污染了井水。

724日,兖州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

726号,该公司委托山东鲁南地质工程勘查院开始对填埋场东围墙内进行了现状勘测。

729日,为排查调节池渗漏点,经我局批准,调节池内的渗滤液转移至太阳控股公司4万方事故应急池。

81日,曲阜市环保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填埋场东侧8眼水井进行监测,未见异常。

82日,曲阜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废气进行监测,硫化氢、氨及臭气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84日,济宁市环保局召开了垂直防渗应急处置方案的专家评审会,确定了垂直防渗初步方案,由捷高科技公司完善,兖州区环保局监督落实。

822-826日,山东鲁南地质工程勘查院对填埋场周边进行了物探,确定土壤中砂层、黏土层大致分布。

826-97日,山东鲁南地质工程勘查院对填埋场东侧和南侧进行了钻井勘探,完成26个勘探孔,对数据进行分析,完善垂直防渗墙设计方案。

9月10日济宁市环保局再次召集调度会,要求加快推进填埋场勘探及防渗施工进度。

913日,兖州区环保局组织召开了由第三方参加的固废应急填埋场现状调查评估方案技术讨论会,对评估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由编制单位完善,交施工方实施。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该公司对其固废填埋场管理不当,造成发生了渗滤液泄漏的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立案处罚,罚款20万元。

二、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发现的渗漏点,责令山东太阳控股造纸固废应急填埋场在积极完善封堵措施的同时,根据勘查数据抓紧实施填埋场东侧垂直防渗截污工程。我局跟踪监督整改,要求企业以最快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及后续修复工作。

如对此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兖州区人民政府或济宁市环保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将不再受理。

 

 

 

 

             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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