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18-10-2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181004370800030360号投诉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0-23
15:3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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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1004370800030360号投诉答复
12369环境投诉中心:
我局接此交办单后,高度重视,责令环境执法人员立即查处,情况如下:
举报人马先生反映“山东秀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在原东威重工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对院内厂房、厂区重新进行改造建设,车间已安装生产设备并堆存有大量废旧物资。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办理环评手续;并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经了解,该公司立项、注册、土地手续齐全,已按照要求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积极按照程序进行项目验收。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监督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举报人马广玉为原东威重工有限公司所有人,与山东秀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谢秀良存在经济纠纷问题,马广玉通过各个环境信访投诉平台对该企业进行环境问题投诉。10月16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兖州区环保局约见了马广玉及家属,详细解答了其投诉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及解决双方因经济纠纷引发矛盾的合理化建议。马广玉夫妻二人对环保局调查处理情况表示满意,表示不再对该企业进行不属实的环保问题投诉。
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