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成文日期 2018-10-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181004370800030360号投诉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0-23 15:3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1004370800030360号投诉答复

 

12369环境投诉中心:

  我局接此交办单后,高度重视,责令环境执法人员立即查处,情况如下:

举报人马先生反映“山东秀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在原东威重工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对院内厂房、厂区重新进行改造建设,车间已安装生产设备并堆存有大量废旧物资。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办理环评手续;并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经了解,该公司立项、注册、土地手续齐全,已按照要求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积极按照程序进行项目验收。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监督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举报人马广玉为原东威重工有限公司所有人,与山东秀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人谢秀良存在经济纠纷问题,马广玉通过各个环境信访投诉平台对该企业进行环境问题投诉。1016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兖州区环保局约见了马广玉及家属,详细解答了其投诉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及解决双方因经济纠纷引发矛盾的合理化建议。马广玉夫妻二人对环保局调查处理情况表示满意,表示不再对该企业进行不属实的环保问题投诉。

 

        

 

 

 

 

 

 

             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

              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