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18-10-2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180524370800030212号信访的调查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0-23
15:12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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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0524370800030212号信访的调查答复
12369环境投诉中心:
一、投诉问题
举报秀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手续非法生产问题。
二、现场执法人员、回访人员
执法人员:王振兵、李伟宁
回访人员:王振兵
三、 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兖州区颜店镇马海村村民马光玉举报,2017年12月开始,在马海村南500米处新建一处再生资源公司 ,该公司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没有与村民签定土地租赁合同,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就开始非法施工,并且非法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三)查处整改情况
1、调查过程、证据
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颜店镇政府到达现场,对信访人投诉反映的位于兖州区颜店镇马海村南500米处山东秀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公司建设地点原为一处废弃铸造厂,利用原有场地和车间厂房进行改造,从事废钢铁的回收、破碎和压块。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安装有破碎机设备一套,现场未能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执法人员制作现场勘验笔录、拍照取证。
2、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貌。
3、 相关单位整改情况
经复查,该公司正在自行清理拆除过程中。下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颜店镇政府相关职能人员加大巡查频次,按照相关要求,共同督导其加快完成拆除进程,恢复原貌。
调查处理情况已反馈投诉人。
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