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7-041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部门财政决算 |
| 成文日期 | 2017-09-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国家统计局兖州调查队(以下简称兖州队)是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国家统计调查行政职能,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向国家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同时按照规定程序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有关调查任务。
2、机构设置。兖州调查队设立综合科、农村调查科、产业调查科3个职能机构,人员编制为8人。
3、单位构成。截至2017年1月31日,在职在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现有兼职财务人员2名,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B212室。邮政编码:272100。
二、公开表格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24.46万元,比上年减少19.49 万元,降低44.35%,主要原因为:统计调查业务变化。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0万元相比,多收(少收)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参加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工作。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28.62万元,比上年减少17.28万元,降低37.65%,主要原因为:统计调查业务变化。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0万元相比,多支(少支)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参加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工作。多支资金的来源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参加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工作。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8.62万元,比上年减少17.28万元,降低37.65%,主要原因为:统计调查业务变化。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0万元相比,多支(少支)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参加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工作。多支资金的来源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参加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工作。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共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地方行政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若有因公出国(境)费请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地方行政运行经费。若本年购置公务用车请详细说明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地方行政运行经费。若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请说明公务车用途。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地方行政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若有公务接待费请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全年共授予企业政府采购合同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0%;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0 %;授予大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面积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8平方米,其他用房17平方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面积 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8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17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数据口径及名词解释
1、收入支出数据口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和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其他资金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为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发生相关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上缴上级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偿还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作为资产或负债反映,不记入收入和支出。
2、三公经费数据口径: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口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口径: 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授予合同的支出。
5、供应商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标准。
6、其他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