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7-04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17-07-31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兖州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字〔2017〕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经研究,区政府确定成立兖州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 骁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组长:唐 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张修斌 副区长、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局长
霍长恩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天祥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朱明岩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区委群众工作部部长
宋吉民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全忠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 笋 区审计局局长
袁 哲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赵红娟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苏公允 区财政局国资办副主任科员
潘教贞 人民银行兖州支行行长
郭 鸿 济宁银监分局兖州监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当我区范围内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唐军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王天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区财政局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评估我区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与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展开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区金融办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查处非法集资。
区委宣传部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严重程度,统一宣传口径,加强媒体舆情引导。
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做好涉及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信访接待工作,维护信访稳定。
区法制办负责研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提出的有关措施、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
人民银行兖州支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济宁银监分局负责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有关风险处置工作。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参与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发生地社会秩序以及涉及政府性债务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秩序,发现涉嫌犯罪的,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并相应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区财政局国资办等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