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17-131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部门财政预算
成文日期 2017-05-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17年区安监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5-23 16:49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2017年区安监局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和监督落实国家、省、济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和初审转报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办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依法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2、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经验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包括:安监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72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9.0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72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01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2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01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29.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9万元。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20万元。

4、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9.01万元,比上年增长200%,主要是落实基本工资调整政策等,人员支出相应增加,社会保障缴费也相应增加。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41.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工资支出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7.6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509.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    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济宁市兖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0月 31日,区安监局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均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