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7-02-08
17:1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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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
丁忠杰 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峰 山东华安御桥律师事务所主任
杜中理 济宁技师学院讲师、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 彬 山东伟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兴利 山东泰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漆安鲁 山东九州匡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2017年2月10日—2019年2月9日)。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执行,其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