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7-02-08 17:1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

  丁忠杰  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峰  山东华安御桥律师事务所主任

  杜中理  济宁技师学院讲师、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  彬  山东伟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兴利  山东泰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漆安鲁  山东九州匡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2017年2月10日—2019年2月9日)。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执行,其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