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17-053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17-12-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 第26号
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饼干、方便食品、豆制品、淀粉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饮料、坚果炒货、肉制品、蔬菜制品、膨化食品、蜜饯、银耳、芝麻油等15类食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酒类3批、饼干1批、方便食品4批、豆制品4批、淀粉制品3批、水产制品1批、糕点10批、饮料6批、坚果炒货4批、肉制品2批、蔬菜制品2批、膨化食品4批、蜜饯2批、银耳2批、芝麻油2批等,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兖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兖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
(二)检验项目
白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铅、糖精钠
二、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饼干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三、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面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调味面制品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着色剂6项、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四、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非发酵性豆制品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着色剂6项、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2、其他豆制品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着色剂6项、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五、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粉丝及粉皮抽检项目铅、二氧化硫残留量、着色剂6项、铝、甲醛次硫酸氢钠、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六、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虾皮抽检项目镉、苯甲酸、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合成着色剂6项、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之和、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七、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面包抽检项目苯甲酸、山梨酸、酸价、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脱氢乙酸、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之和、铅
八、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铅、镉、耗氧量、挥发酚、亚硝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色度、浑浊度
2、含乳饮料抽检项目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糖精钠、铅、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之和、脱氢乙酸
九、坚果炒货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坚果炒货的检测项目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二氧化硫、黄曲霉毒素B1、铅
十、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铅、镉、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之和、氯霉素、胭脂红、糖精钠
十一、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脱氢乙酸、铅、铝、亚硝酸盐、合成着色剂6项、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十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膨化食品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十三、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蜜饯抽检项目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安赛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着色剂6项、着色剂最大使用量之和
十四、植物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等。
(二)检验项目
1、芝麻油抽检项目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铅、铝、黄曲霉毒素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