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488Q/2017-042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住建局 | 组配分类 | 建筑市场监管 |
| 成文日期 | 2017-11-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兖州碧桂园?翡翠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处罚
发布日期:
2017-11-30
14:20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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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兖州碧桂园·翡翠湾项目存在1、施工吊篮上限位开关部分缺失、损坏、无上限位挡板,悬挂机构直接搭在女儿墙上,配重块未固定锁口,操作人员未使用安全绳、安全钢丝绳未垂重,安全锁超期未标定;2、施工临电乱拉乱接,过路电缆未保护,一闸多机,不符合TN-S系统、使用非合格配电箱产品,开关箱无防护棚;3、楼层部分临边防护拆除,洞口无防护措施;4、物料提升机卷扬机抱闸无挡雨板,无重量限制器,楼层上料口安全门未常闭,个别下极限位器损坏失效;5、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无规范防雷接地;6、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横向水平杆、扫地杆数量不足,架体内侧立杆与主楼边缘超过20cm距离无防护、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带在架体上施工;7、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脏乱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2号)之有关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2号)第四十五条,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