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MB281530XF/2017-053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区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成文日期 2017-11-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通告(2017年第12期)
发布日期: 2017-11-27 09:30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济宁市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 第12号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计8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饼干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糕点16批次、酒类8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7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2批次、饮料1批次,以上共79批次均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西关超市销售的标示生产者为山东曲阜市孔府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香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兖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兖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兖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以每次公布涉及品种和抽检实际设计项目和标准为准,以下体例仅供参考)

  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 20980-2007《饼干》、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检验项目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铝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 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三、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山梨酸、铅、镉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

  (二)检验项目

  铝、二氧化硫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2106-2008《非发酵豆制品》、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

  六、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限调味酱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限调味酱包)、限油炸面面块: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七、糕点

  (一)抽检依据

   GB/T 20981-2007《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DB41/T 515-2007《调味面制食品》。

  (二)检验项目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铝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八、酒类

  (一)抽检依据

   GB/T 20822-2007《固液法白酒》、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

  (二)检验项目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DBP、DEHP、DINP

  九、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 23586-2009《酱卤肉制品》、GB/T 20712-2006《火腿肠》。

  (二)检验项目

  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十、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

  (二)检验项目

  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山梨酸

  十一、食糖

  (一)抽检依据

  GB/T 317-2006《白砂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铅、总砷

  十二、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二)检验项目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乐果、甲拌磷、水胺硫磷、久效磷、特丁硫磷、克百威、

  涕灭威、灭多威、六六六、毒死蜱、辛硫磷、多菌灵、腐霉利、阿维菌素

  十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T 8233-2008《芝麻油》。

  (二)检验项目

  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

  十四、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SB/T 10439-2007《酱腌菜》、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二氧化硫、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日落黄

  十五、薯类及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GB/T 22699-2008《膨化食品》、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钛

  十六、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2474-2008《果酱》、GB/T 10782-2006《蜜饯通则》、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

  (二)检验项目

  二氧化硫、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

  十七、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B/T 10018-2017《糖果 硬质糖果》、SB/T 10347-2017《糖果 压片糖果》、SB/T 10104-2017《糖果 充气糖果》。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二氧化硫

  十八、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总酸(以乙酸计)、胭脂红、苋菜红

  十九、饮料

  (一)抽检依据

   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苋菜红、亮蓝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溶剂残留:浸出的毛油,不加精制是不能食用的,因为溶剂内含有烷烃、环烷烃、烯烃和芳香烃等化合物。其中,芳烃毒性较大;烷烃毒性较小,但它对人体呼吸中枢有麻醉作用。溶剂残留含量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因此,为了严格控制食油中的溶剂残留量,保证安全食用,在国家食用植物油标准中,溶剂残留量被列为强制性的限量指标。

 

附件2+合格公示

附件3不合格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