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内交通事故找谁
发布日期: 2017-10-01 21:3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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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停车场内交通事故找谁
内容 昨天9月30号下午5点多在兖州火车站停车场内出口处与一辆车发生刮擦,已经看清车牌号,后该车逃逸。当时打了122,通知去了交警队事故科后通知停车场内不归他们管,让去找酒仙桥派出所。10月1号去了后说派出所通知这事不归派出所管,让去车站综合治理办公室。而后去了车站办公室后,说的他们也没法处理,让找交警队!转了一圈,三家谁也不管!有现场照片,有车牌号,我的权益怎么维护?找谁处理?这么简单的一件事老百姓找起来怎么这么难?!盼望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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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XX20171001970 提交时间 2017-10-01 21:32:0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相约离开停车场,投诉人离开停车场未找到停在路口附近的另一当事人,遂拨打122报案称对方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的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兖州火车站停车场属于收费停车场,停车场内车辆由收费单位管理,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报案后经我局110指挥中心协调我大队接办此案,现已处理完毕。
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电话:3446122.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7-10-11 0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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