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6-031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济兖政任 |
| 成文日期 | 2016-01-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政任〔2015〕15号 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倪爱华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21
10:0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聘任倪爱华为区双拥办公室副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周翠兰为区军队退离休干部休养所所长,聘期三年;
聘任郑苗苗为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李成龙为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侯兆花为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聘期三年;
聘任西献新为区投融资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范允行为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赵会雨为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聘期三年,不再聘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蒋龙海为区铁路医院副院长(列副院长第一位),聘期三年;
聘任王庆环为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聘期三年;
聘任王跃峰为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聘期三年;
聘任郭海深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所长(主任、主任),聘期三年;
何金信不再聘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到区教学研究室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
杨翠萍不再聘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贾兵不再聘任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职务。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