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15-13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2015年第4期
成文日期 2015-04-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兖政办字〔2015〕11号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已失效)
发布日期: 2015-04-30 11:36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28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4156号)要求,我区确定创建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一个标准、两个市场、以外促内、统筹发展的总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标准为基础,以品牌为引领,以可追溯为保障,加快培育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新优势,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优质农产品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工作,对出口农产品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在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的示范区发展模式,完成各项体系的建设,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本着效益优先、注重农业生态和强化服务、重在示范的原则,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均得到保障,覆盖所有镇(街)、所有行业,实现投入无违禁,源头无隐患,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示范效果,提升出口农产品核心竞争力,确保顺利通过2015年省政府检查验收,获得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

通过连续3年的示范区创建活动,2017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在蔬菜、肉食品、果品、花生、粮油制品等全区五大类主要出口农产品中普遍推行国际标准,构建起涵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消费各阶段关键质量安全技术要求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农产品生产、出口、流通等领域涌现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重点培育的农产品知名品牌达到3—5个,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并合理利用,品牌农产品占出口农产品的比重和特色农产品地域品牌的市场认可度大幅提高。

3、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年出口力争达到3000万美元,脱水蔬菜、肠衣等重点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肉鸭、花生等产品实现出口,巩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优势。优质农产品在国内高端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扩大,美誉度明显提升。

4、农产品市场流通更加高效便捷。农产品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批功能集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绿色便捷的农产品零售市场、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新型市场。

5、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建成示范区,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保持在99.95%以上,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健全质量安全体系,夯实示范区建设基础

(一)全面推行国际标准,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

1、大力支持农产品企业开展JASGLOBALGAPNOP等国际农产品标准认证,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标准的认证评价,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水平。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首批以绿源食品、福水食品等农产品龙头企业作为试点重点支持,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后,全面推行标准化体系建设。(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逐步推行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蔬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到其他种植业产品和畜产品、林产品等,培植一批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示范典型,带动标准的推广应用。(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全程监管,健全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

1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全程监管。(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强化经营准入管理,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以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为主渠道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体系,形成区、镇(街)、基地(村)直供的三级农业投入品专业配送网络,整体提升经营主体素质;实行农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对高风险农兽药实行定点经营,严禁销售、使用违禁农兽药。(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供销社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农业投入品联合执法,对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和经销假冒违禁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支持在农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助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督。(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快信息化改造,健全可追溯体系。

1组建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网站,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覆盖的可追溯体系,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信息管理。(区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以经销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供销社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基础信息采集,扩大信息采集点覆盖面,将示范区可追溯信息系统与山东省农产品国际标准质量安全公共平台对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区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构建多层次培育机制,健全品牌引领体系。

1建立农产品品牌工作推进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出口龙头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打造自主品牌,收购、租赁国际知名品牌。(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突出兖州农产品特色,积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培育发展、依法经营区域公用品牌。(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开展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打造一批兖州地域品牌和出口名牌产品。(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4、组织企业参加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打造兖州放心农产品品牌。(区食药监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加强风险防范,健全监测预警体系。

1、提高基层检测能力,扩大农药残留速测点、瘦肉精检测点等覆盖面,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商贸流通市场的全覆盖。(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疫病疫情检测评估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国外预警通报以及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对监测工作作出动态调整。(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把握舆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六)强化全民参与,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制定出台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适时、实用、全面的农业科技服务。(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定期开展农业科技、质量安全、标准规范等领域的培训,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专业人才支撑;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采取远程培训现场培训等灵活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科技和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意识。(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统筹整合区域资源,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

(一)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

1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统筹规划,整合、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打造区域性农产品交易、集散、物流中心,建设辐射兖州乃至周边县市的果蔬、水产品、粮油、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区商务局、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肉类、果蔬等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发展农超对接,搭建基地、种植户与超市农产品对接的平台。(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大力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公布准入产品种类和条件。(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打造区域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1、推进农业系统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逐步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区逐步形成区、镇(街)、基地(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区检验检测中心、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依法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强化兖州检测预警监控责任;加强各检测机构之间的交流,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实现信息共享。(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检验检测中心、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构建区域性农产品主体功能区。

依托益海嘉里、百盛生物、福水食品、绿源食品、豪联肠衣、森林木业等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重点建设粮油种植、加工和交易,玉米深加工,脱水蔬菜,肉食制品精深加工,林木蔬果生产、仓储、加工区,构建区域性农产品种养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出口等农产品基地;推动人才、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基地集聚,融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功能于一体,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的农产品企业集群,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优质农产品高地。(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示范区引领效应

(一)加快建设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

建设兖州农产品国际标准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参照日本、欧盟等进口国家(地区)标准,制定全区主要出口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通过信息化、标准化的紧密结合,形成责任清晰的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起第三方认证和监管机制,打造有公信力的示范区优质农产品整体品牌;完善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农产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依据信用评级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实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检验检测中心、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快建设国内外市场开拓平台。

1对示范区进行整体宣传推介,提高兖州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的美誉度。(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国际展会,提高日本、欧盟、美国等高端农产品市场份额,大力开拓中东、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支持农产品企业走出去,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市场;鼓励引导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对外推介我区农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区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推动示范区与省内外连锁超市对接,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五、强化组织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各镇(街)、出口龙头企业、基地(村)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区、镇(街)、出口龙头企业和基地(村)三级领导机制,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成立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专职管理机构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研究处理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区农安办从商务、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检验检测、工商等部门抽调业务精干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班子。抽调人员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办公,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材料起草、档案整理、工作推进、协调区农安办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对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全力推进我区示范区建设工作。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的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各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基地(村)也要配备农安员,具体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商务、财政、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扶持资金。商务部门要优化整合区支持外经贸发展和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关资金,突出重点,积极支持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探索示范区建设资金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开展创建培训。由区农安办、商务、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具体组织,分别对种植养殖基地、合作社、加工企业、农药兽药经销人员、畜牧检疫人员、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常识。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逐级进行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等业务培训,为加快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培训后整理出培训资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记录、会议议程、领导(专家)讲话、会议现场图片、会议信息等),形成培训档案。各镇(街)要按照区里的标准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并把相关档案报区农安办一份。

(四)创建工作创新。区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提报出口农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中符合我区实际的独特创新或特色,整理成资料,报区农安办存档。各镇(街)在积极向区农安办提报资料的同时,也要建立自己的创新档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向区农安办提报并搜集整理在国内外的通讯、新闻中的优秀宣传材料等。

(五)加强考核管理。区农安办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通过采取日常督导与年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被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单位责任分工表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9


 

 

附件1

 

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波(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邱培友(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晓林(副区长)

  员:  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春恒(区经信局局长)

邵继臻(区公安局局长)

徐志波(区财政局局长)

张士坤(区农业局局长)

  峰(区农业局副局长)

宋吉民(区商务局局长)

段建和(区商务局副局长)

胡长荣(区文广新局局长)

  勇(区环保局局长)

  宁(区安监局局长)

许振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强(区工商局局长)

霍长恩(区质监局局长)

许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翟延苓(区林业局局长)

申宝东(区供销社主任)

王建华(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朱宁建(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兵(区邮政局局长)

  波(酒仙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蔡学梅(鼓楼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健(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兆胜(新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智(大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厚峰(漕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增力(小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钦国(新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金海(颜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海涛(兴隆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宋吉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建和、丁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兖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单位责任分工表

部  门

工        作        任        务

完成时限

区   农   安   办

1、全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部署;2、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相关部门、镇(街)、企业、基地(村)等开展工作;3、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方案)并监督成员单位贯彻实施;4、负责有关政策、规定、办法等的制定及发布;5、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专供专营管理规定,并对全区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

5月底前

6、负责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7、负责对全区重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工作;8、负责加强对全区农业化学品经营单位及农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国内标准的宣传指导;9、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标准,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规范整顿;10、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办法,并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1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协同各相关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域化管理生产基地备案办法》,并监督实施;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制定全区各类农产品统一的标识代码;13、负责建立举报制度,接待、处理群众举报;14、负责制定全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7月中旬前

15、自查验收,做好省政府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7月下旬

区  商  务  局

1、协助区农安办与上级商务部门的对接、联系、落实迎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协助区政府做好接待工作;2、负责组织出口企业、出口产品的对外招商和推介工作;3、负责向各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政策导向、国家优惠政策、国际市场动向等相关信息;4、负责建立出口企业诚信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定期评价、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5、负责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并组织实施;6、负责实施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超直供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商贸流通体系;7、负责引导企业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参加国际认证、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培育出口名牌产品;8、负责引导企业参加生产管理、质量安全认证等方面的工作;9、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  农  业  局

1、负责制定全区种植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2、负责根据目标市场的标准要求制定主要农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3、负责制定农用化学投入品专供专营管理规定,并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按照规定加快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

5月底前

4、负责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对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及时的技术指导;5、负责对种植业产前土壤进行抽样检测、评估;6、负责对种植业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7、负责对种植业的科技培训,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区、街道、村的农业技术人员、企业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8、负责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办法,并建立种植业农业化学投入品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9、负责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名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并结合病虫害测报和防治技术的宣传,向广大农民推荐无公害农药名单;10、负责搞好种植业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区建设,制定区域化种植基地管理标准,制定基地备案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对各类认证基地实施有效监管;11、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建立规范统一的农产品生产田间管理档案和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档案;12、负责制定种植业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可追溯制度并监督实施,对种植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例行监测,将所有种植业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纳入监管范围;13、负责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办法和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名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14、负责制定专供专营管理规定,并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15、负责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办法;16、负责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名单;17、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售出产品,并依法处理。18、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畜牧

兽医局

1、负责制定全区畜牧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2、负责根据目标市场的标准要求制定主要畜禽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

5月中旬前

     

3、负责畜禽动物的定期免疫、疫病监测和疫情测报工作,并结合畜禽疫情,搞好防治技术的宣传,向广大农民推荐安全用药名单,强化对用药的指导和监督;4、负责建立畜禽养殖业化学投入品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并对兽药等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5、负责全区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和肉食品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6、负责畜禽养殖科技培训,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区域内的技术人员、企业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7、负责对兽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推行兽药经营GSP管理体系建设;8、负责搞好畜禽养殖业生产基地示范区建设,制定区域化养殖基地管理标准,制定基地备案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企业开展无公害产品认证,对无公害基地实施有效监管;9、负责指导畜产品养殖场、农民合作组织建立规范统一的生产管理档案和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档案;10、负责制定畜牧业初级产品生产环节的可追溯制度并监督实施,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例行监测,将所有畜禽产品的生产、流通企业及批发市场纳入监管范围,搞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11、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  林  业  局

1、负责制定全区林果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2、负责根据目标市场的标准要求制定主要林果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

5月中旬前

3、负责对林果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对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及时的技术指导;4、负责对林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监测、监管,并建立林果业化学投入品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5、负责组织搞好林果技术人员培训,做好林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6、负责搞好林果业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区域化种植基地管理标准,制定基地备案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对各类认证基地实施有效监管;7、负责制定林果业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可追溯制度并监督实施;8、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检验检测中心

1、负责制定全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检验检测工作计划。

5月中旬前

2、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3、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 财 政 局

1、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相关的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2、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监测体系建设;3、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配送体系建设;4、支持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5、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6、支持农业企业自有基地建设;7、支持三品GAP、地理标志等国际国内认证及品牌建设;8、支持区域性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9、支持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0、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底前

区经信局

1、负责提供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服务,配合全覆盖的可追溯体系建设;2、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工商局

1、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查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情况;2、负责流通领域农产品、农用化学投入品市场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坑农害民案件;3、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商标注册工作,规范商标使用行为;4、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公安局

1、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生产、收储、销售、使用国家违禁农药案件,对重大案件的责任人,依法处理;2、负责维护重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重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3、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质

监局

1、负责对农产品实行统一标识代码监管;2、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追溯体系建设;3、协助农口各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4、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环

保局

1、负责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等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和农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2、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食药

监局

1、负责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依法查处重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3、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安

监局

1、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与发放;2、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3、负责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供专营管理规定,并协同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4、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供销社

1、负责本系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农用化学投入品经销点的管理;2、负责配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对所属经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落实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4、负责落实执行专供专营管理规定,并对本系统经销单位的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按照规定加快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5、配合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文广新局

1、负责开辟栏目,对全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3、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

1、配合有关部门,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执法检查;2、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区邮

政局

1、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示范区流通环节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2、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

各镇(街)

1、负责制定本辖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

5月中旬前

2、负责区域内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3、负责落实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4、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重大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理、调查取证和上报工作;5、负责辖区内各村和生产企业的培训指导工作;6、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净化及监督检查工作;7、负责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基地的建设;8、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及标识代码的建立及管理;9、配合各部门督导加工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全程记录并保存;10、配合区农安办做好示范区创建考核等工作。

7月中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