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15-01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04-20 废止日期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已废止)
发文字号 兖政办发〔2015〕4号 有效性 废止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已废止)
发布日期: 2015-04-20 00:00 信息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对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规避政府采购现象时有发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还存在操作执行不规范、虚假采购、监督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

二、明确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各部门、单位凡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含上级专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为财政性资金。

三、实行管采分离,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

按照管理与执行职能相分离的原则,依法规范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职责,建立管采分离、职能分设、规范运行、相互监督、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职责是:政府采购制度拟定;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计划和方式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政府采购投诉管理;政府采购资格管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等。

政府采购办公室是代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规程;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做好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协助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进行验收;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汇总、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等。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做好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汇总、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签订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依法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依法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做好采购项目的档案管理等。

四、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是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也是采购执行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不得实施无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活动,杜绝无预算采购或超标准采购。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要坚持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结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实施政府采购,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或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2个月内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重大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原则上要进行专家论证。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验收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支付采购资金时,财政部门对合同、验收材料等要进行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直接支付。

在采购活动中,各部门、单位要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落实好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积极推行阳光采购,实行政府采购需求、预算、标书、中标公告、合同、验收等采购信息公开。加强需求管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不得歧视、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中调整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在确保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密切部门配合,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完善事前监督预防、事中监督约束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综合监控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源头控管,对违法违规采购项目,其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性资金,尚未拨付的停止拨付,已经拨付的从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经费中予以扣回;对视同财政性资金的借贷资金,违规使用的款项财政部门不予偿还。

审计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特别是要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违法违规采购行为,应要求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对违法违规采购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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