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局】区档案局协助做好公证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1-12
10:2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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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区档案馆积极配合区公证处,认真做好公证档案的管理工作。按照公证处档案工作安排,将原公证处移交至档案馆代为保管的1981—1995年的所有短期公证档案转交至公证处,包括民间、涉外、经济三大类,共计322盒。区公证处将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发布《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公证档案短期类进行集中鉴定和销毁工作。同时,区公证处将2012—2013年形成并归档的公证档案移交至档案馆代为保存保管,共计339盒1574卷,分为民间、涉外、经济三大类。
区档案馆设立档案托管服务中心,免费为全区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开展档案资料代存代管服务工作。近年来先后有婚姻档案、诉讼档案、公证档案、律师档案等各类民生档案托管至区档案馆,馆藏托管档案总量达五万卷。兖州区档案馆采用科学、专业的档案管理方法,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托管服务工作受到了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在服务有关单位做好档案管理与利用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杨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