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4-127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14-03-25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兖州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 ||
| 发文字号 | 兖政办发〔2014〕11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兖州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兖州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全区各部门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举全区之力,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有效方式,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面做好项目的政策、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向上争取工作(以下简称向上争取工作),赢得国家、省和济宁市的支持,为促进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职责
(一)向上争取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各部门配合,组成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形成网络体系健全、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专班落实、监督约束有力的工作体系。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向上争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向上争取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汇总,次月5日向领导小组报送全区向上争取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向上争取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对向上争取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定专门责任人员负责与发改、财政部门联络向上争取工作情况,责任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向向上争取工作办公室报告,各部门向上争取工作责任人次月3日前要向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报送向上争取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超前谋划,准备项目。各部门、镇街要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重大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工程,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现代服务业发展,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以及配套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民生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教育、医疗、社会养老等领域,筛选储备后续重点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搞好策划论证。对筛选的项目进行分类、整合、创新,改变传统的操作方法,向“精、新”方向发展,做到同类项目集中化、申报资料精美化、项目内容特色化,努力挖掘项目的亮点,增强项目的吸引力,提高中选率,为向上争取国家、省和济宁市各类投资做好充分的准备。在项目筛选储备、策划申报、前期工作、争取途径、程序及渠道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向上争取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把向上争取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责,建立责任机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领导要与发改局、财政局及具体项目单位建立密切联络关系,及时掌握项目信息,形成争取项目专人负责、专线联系、专门汇报衔接的责任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三)紧密联系,密切合作。向上争取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的政策、资金、贷款等方面的获取工作中,要积极与省市发改、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相互沟通、密切联系,千方百计疏通各种渠道和关系,拓宽向上争取工作领域。确定项目时,要意见统一,确保争取项目的成功率。要精心组织项目,做好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贷款申报手续等基础工作,组织专班、有针对性地抓好项目计划的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上级政策、资金涉及较多的,特别是发改、财政、经信、住建、人社、农业、教育、民政、水利、交运等部门要积极与省对口部门汇报沟通,挑选优秀干部上派挂职。挂职干部要与派出单位及对上争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或提出建议。
(二)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在项目的政策、资金、贷款等方面的获取工作中,发改局、财政局与各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涉及发改局向上争取的项目,由发改局积极与省衔接;涉及财政局向上争取的项目,由财政局会同各部门与省衔接;涉及各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由各部门会同发改局、财政局共同向上争取。发改、财政部门获得的项目信息,要及时向项目相关单位通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不积极配合的要追究部门责任。各部门上报的向上争取项目,必须在报出2个工作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将不计入奖励范围。
(三)考核奖励。资金争取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年终考核兑现。每年的一月份,区政府将针对各部门上一年度向上争取工作情况,给予考核奖励,奖励经费优先用于弥补办公费用不足。(1)对年度争取实际到位的资金完成全年任务的单位,采用分段制计算奖励额:争取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给予1.5万元奖励;500—10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1000—5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奖励,每超1000万元再奖励3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每超1000万元再奖励5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25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2)年度争取实际到位资金未完成年度任务、但争取数额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有增长的,争取金额1000—5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奖励;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3)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争取的上级项目资金,区分争取资金的主要单位和配合单位,两个单位的,牵头单位占奖励金额的70%,配合单位占奖励金额的30%;两个以上单位的,牵头单位占奖励金额的50%,其余50%配合单位平均分配。
附件:1、兖州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兖州区2014年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表
附件1:
兖州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董 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曹广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唐 军 (区委常委、兖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汪新忠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乔瑞花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区人
社局局长)
龚 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全忠 (区发改局局长)
韩春恒 (区经信局局长)
张维国 (区教体局局长)
周广珍 (区科技局局长)
王 健 (区民政局局长)
徐志波 (区财政局局长)
张东升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佳东 (区交运局局长)
孔凡涛 (区水利局局长)
张士坤 (区农业局局长)
宋吉民 (区商务局局长)
胡长荣 (区文广新局局长)
薛 梅 (区卫生局局长)
黄国强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张 勇 (区环保局局长)
周生建 (区住建局局长)
武洪兵 (区粮食局局长)
翟延苓 (区林业局局长)
申宝东 (区供销社主任)
盛玉峰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周 鹏 (区文物旅游局局长)
朱宁建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周广明 (区农机局局长)
程远丰 (兖州公路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刘全忠、徐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兖州区2014年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金额 | 任务单位 | 任务金额 | 任务单位 | 任务金额 | |
发改局 | 10000 | 农业开发办 | 4000 | 新兖镇 | 2000 |
住建局 | 8000 | 国土局 | 6000 | 大安镇 | 1000 |
财政局 | 10000 | 畜牧局 | 1500 | 漕河镇 | 500 |
卫生局 | 6000 | 环保局 | 3000 | 小孟镇 | 500 |
民政局 | 6000 | 农机局 | 1000 | 新驿镇 | 1000 |
农业局 | 9000 | 粮食局 | 700 | 颜店镇 | 500 |
经信局 | 8000 | 中小企业局 | 700 | 兴隆庄镇 | 1000 |
人社局 | 5000 | 农工办 | 700 | 工业园区 | 5000 |
商务局 | 5000 | 文广新局 | 500 | 文物旅游局 | 400 |
水利局 | 6000 | 林业局 | 500 | 供销社 | 300 |
教体局 | 5500 | 酒仙桥 | 1000 | 金融办 | 260 |
交运局 | 5500 | 鼓 楼 | 500 | 人防办 | 60 |
科技局 | 4000 | 龙 桥 | 500 | 人口计生局 | 400 |
区委办 | 50 | 人大办 | 50 | 区纪委(监察局) | 50 |
政协办 | 50 | 检察院 | 100 | 政府办 | 50 |
宣传部 | 100 | 统战部 | 50 | 组织部 | 100 |
信访局 | 50 | 机关工委 | 20 | 政法委 | 50 |
工商联 | 50 | 法 院 | 100 | 老龄办 | 50 |
台 办 | 50 | 老干部局 | 50 | 610办 | 20 |
档案局 | 50 | 党史委 | 50 | 接待处 | 20 |
文 联 | 20 | 新闻服务中心 | 50 | 工 会 | 100 |
团 委 | 50 | 妇 联 | 50 | 科 协 | 50 |
司法局 | 50 | 审计局 | 50 | 统计局 | 50 |
安监局 | 100 | 药监局 | 100 | 党 校 | 50 |
物价局 | 50 | 规划局 | 50 | 执法局 | 50 |
农高区 | 100 | 行管局 | 50 | 残 联 | 200 |
压煤办 | 500 | 文化市场执法局 | 50 | 法制办 | 20 |
审批中心 | 50 | 评审中心 | 20 | 商贸服务中心 | 50 |
招商局 | 50 | 广电中心 | 100 | 环卫局 | 100 |
房产服务中心 | 20 | 体运服务中心 | 300 | 工商局 | 100 |
气象局 | 100 | 质监局 | 100 | 公路局 | 1000 |
供电部 | 1000 | 邮政局 | 100 | 联 通 | 50 |
移 动 | 50 | 电 信 | 50 | 人 行 | 50 |
人保寿险 | 50 | 人保财险 | 50 | 烟草专卖局 | 100 |
公积金中心 | 20 | 调查队 | 20 | ||
合计:127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