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兖州嘉隆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
发布日期: 2013-10-25 16:3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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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兖州嘉隆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
内容 我是兖州嘉隆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今年72岁,2004年10月退休。2011年5月,单位为我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3年4月,在享受了近两年医疗保险后,没有被告知,更不知道什么原因,本人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被停止了。到医疗保险处一问才知道,需要单位补缴10年的保险。中央提倡尊老爱老,我们兖州也实现了保险全覆盖,可我一个年过古稀的老人,医保到现在已停止了7个月,我的医疗谁来保障!2011年5月至今,我已享受医保近两年,为什么现在又说欠保险!既然说单位欠保险,医保处为什么不向单位补缴,而停止我个人的保险!既然说欠10年的保险,我也应该从十年前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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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2013102516305785547019 提交时间 2013-10-25 16: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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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人社局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按照济人社办[2013]43号文件精神,济政发[2006]4号文件下发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的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与单位缴费,脱钩:实际缴纳满十年的,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正常参保单位实际缴费不满十年的退休人员,按本人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补缴时单位缴费比例由单位一次性补足十年的医疗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咨询电话:3420230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3-10-29 1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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