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安中心小学五年级家长,五年级班主任
发布日期: 2012-07-13 20:56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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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大安中心小学五年级家长,五年级班主任
内容 我是大安中心小学五年级家长,五年级班主任王同军强迫自己班的学生在其兼职的大安卓越暑假辅导班去补课,不得去其他地方,让孩子心灵受到冲击,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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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2012071320561738869288 提交时间 2012-07-13 20:56:1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市教体局对大安小学教师王同军参与暑假补习活动的行为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责令其写出了书面检查。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18369885551,地址:市教体局监察室(501室)。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2-07-23 09: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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