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尿毒症患者,能申请大病救助吗?
发布日期: 2012-04-23 09:4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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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老公是尿毒症患者,能申请大病救助吗?
内容 我老公是尿毒症患者,能申请大病救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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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2012042309421860687459 提交时间 2012-04-23 09: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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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具体救助条件是: 一、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病种主要包括: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病种共计25种,即白血病,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恶性肿瘤,Ⅰ、Ⅱ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冠心病,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支气管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重症传染性肝炎、肝硬化合并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风湿性心脏病,结核病,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前列腺增生,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综合症,消化性溃疡,甲状腺功能亢进,股骨头坏死,周围血管疾病等。 二、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患有以上规定病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对象;(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总收入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居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等不属于本细则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四、对照以上救助条件和救助病种,若符合,即可申请办理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程序为: 1、申请人为居民的,由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为职工的,由救助对象向所在企业低保救助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需要提供的材料有: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②是低保和五保对象的需提供低保证、五保证;③家庭收入证明;④定点医院对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⑤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⑦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镇(街)审核、民政局审批,救助金下拨镇(街),由镇(街)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企业低保救助站接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企业主管局审核、民政局审批,救助金拨企业主管局,由主管局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3733307。

答复机构 答复时间 2012-04-27 09: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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