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漕河镇以“村章镇管”推动“三资”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3-13
08:57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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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漕河镇召开专题会议,就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村章管理出台新措施,不断推进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村章存管制度。坚持“两权”不变的原则,成立“漕河镇公章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由纪委书记兼任主任,配备副主任、管理员各一名,负责公章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了村章存管的严肃科学。
完善村章签批程序。正常业务盖章的由申请人或村报账员持签批的《公章签批表》办理。遇到紧急盖章事宜,如合作医疗报销、转院证明等需盖章的,先行确认盖章,事后补办相关程序。对土地、计生、借贷、合同签订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需要使用公章时,按照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形成签字手续及会议记录后,报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落实村章使用责任。对公章签批程序中涉及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在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给集体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镇纪委定期检查村章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全村重大事项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确保村委会公章统一监督管理成为规范村级干部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以村级公章的集中管理推动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蔡祥珍 王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