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
发布日期:
2011-08-23
15:13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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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辖区内餐饮单位制作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该公示牌以更醒目、更直观的方式反映了餐饮单位对食品安全的承诺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的要求,便于广大消费者监督和选择。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主要用于落实“五专两公开”制度、发布预警信息、公开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区域监管,明确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结合目前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公示牌不仅公示了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目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相关通知通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的监管人员的姓名、照片及联系电话,还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选择信誉度高、环境卫生好、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符合承诺书十项要求的餐馆(食堂)就餐,并公开了举报投诉和办证咨询电话等内容。
据了解,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内悬挂“公示牌”,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可以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促进经营者加强自律,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示牌”,及时了解经营者的状况,知晓依法维权和实施社会监督的途径,督促监管人员加强巡查,实现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