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创建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
发布日期: 2011-08-18 15:41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市人社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协商共事机制建设。

  一是开展社保法规上门服务活动。围绕建设“和谐企业”,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送政策、法规进企业、入社区、到农村,在促进就业、工资支付、参保续保等方面,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和职工、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的行为发生。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先后到全市30家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达5000份。

  二是开展执法监察进单位活动。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清理整顿非法中介11家,处理各类案件13起;书面审查、书面年审用人单位91家,促进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120份,补缴社会保险1600万元。

  三是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试点活动。突出预防、协调、服务主题,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联诚公司等企业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试点工作会议,对劳动关系问题、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重要工作的指导、协调、协商和调解工作,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上半年已将23家企业纳入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137家企业备案劳动合同19410份。

  四是开展劳动争议到一线调解活动。积极深入用人单位,指导其组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劳资矛盾调处工作,形成有效的自纠机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已在镇(街)、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134个,调解争议302起,案件调解率达到66%,结案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