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兖州市铁路医院划归兖州市管理,一直都
发布日期:
2011-06-30
15:22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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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请问兖州市铁路医院划归兖州市管理,一直都 | ||
| 内容 | 请问兖州市铁路医院划归兖州市管理,一直都是开百分之八十工资,什么时候能开百分之百工资,急盼答复,非常感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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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编号 | 2011063015221709331505 | 提交时间 | 2011-06-30 15:22:17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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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兖州市铁路医院2004年5月移交我市管理后,一段时间内曾一度出现业务量大幅下滑,业务收入急剧减少,职工队伍不稳定的局面,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5年9月,院新领导班子上任后,针对职工仍执行企业工资标准,意见较大的情况。首先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于2005年12月为职工套改兑现了事业单位工资保险待遇,职工工资收入翻了一番。同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保稳定、促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针对过去企业医院存在的较为严重的“大锅饭”和“等、靠、要”的思想,引进地方医院的管理模式,进行了三轮“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拉开了分配档次,分配向临床一线科室和“苦、脏、累、险”的岗位倾斜。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文件(国发1993【79】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为活的部分,应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和质量挂钩,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这一要求,在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医院决定从拿出工资的20%(占津贴全额的一半),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完全符合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要求。目前,医院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高于按照100%支付的工资总额。 | ||
| 答复机构 | 答复时间 | 2011-07-01 16:35:36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