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日期: 2008-05-06 08:39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近日,两名被拆迁人因恣意闹事并辱骂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陈某某系驻兖某单位离岗职工,5月4日,陈某某几次扰乱其所在单位的拆迁工作会议会场,并和其丈夫史某某公开辱骂并殴打其所在单位负责同志,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17日,史某某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