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为了在汛期来临之前,全面消除南护城河行洪安全的重大隐患,我市再次组织执法、水利、建设、规划、公安、法院、司法、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和镇办的200多名执法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对河道两侧严重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此次共拆除占压河道,影响行洪建筑6处,面积约200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拆除活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对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的规定。根据我市南护城河疏浚工程指挥部统一安排和部署,为了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前两次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活动的基础上实施进行的。
整个拆除活动中,全体工作人员在各部门领导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克服了拆除现场窄小,现代化的施工机械不能进入现场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恶臭熏天及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等重重困难。拆除中采取了锤砸、棍撬、人力推和机械施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进行施工,不怕脏、不怕累。特别是执法局和水利局的领导为了保障整个拆除活动的顺利进行,不怕危险、不怕麻烦,提前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和执法人员一起走街串巷,逐家逐户、连续多次到有关单位和住户家中了解情况,开展说服教育工作。使有的群众和单位自行拆除了阻碍行洪的建筑,最大限度地争取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工作的对立面。通过连续奋战,40处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阻碍南护城河行洪的建筑已全部顺利拆除。打通了行洪河道,整个南护城河疏浚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使我市城区的防洪、行洪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副市长邱培友在现场指挥和调度了整个强制拆除工作。(查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