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F1-F11公安综合服务窗口

基本编码:a6ea3f15-c47c-459b-b61f-9ff6dc3fead7113708120042158424

实施编码:1137081200421584244370709007004

事项版本:12405

  • 在线申报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收费情况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行使内容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兖州分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F1-F11公安综合服务窗口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临时身份证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临时身份证.docx
是否收费 是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无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户籍科窗口F10
电话:0537-3446090
监督投诉方式 无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公安部令第7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公安部令第7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令号(文号) 公安部令第7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原件 1 纸质 无特定规格要求 申请人自备 个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制作/发放 制作/发放证件,按照标准缴纳工本费。 0 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审核 对制证信息进行审批和签发。 0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受理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系统自动获取制证受理信息,无需申请者提交。 0 获取制证受理信息。
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向窗口提出申请。 0 进行受理

流程图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流程图.pn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什么条件下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解答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户籍科窗口F10
    电话:0537-3446090